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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管區特地跑來店裡
看了一下環境跟營業登記證
告知我們已經被投訴多次佔據外面的騎樓與機車停車格
並且告訴我們營業登記項目並不符合
留下電話號碼之後便離去了


雖然這次並沒有進行任何告發
但是自己環顧了四周,自認為在這洗車業裡面,已經沒有人比我們更用心
排水方面,不惜花費裝璜費用,將地板全部打除後埋下水管,設計使排水向後而不至污染騎樓
而門口斜坡亦使用活動坡道,而非固定在地板上

至於門口的區域,我們沒有擺設任何禁止停車的標誌或是路霸,甚至也沒有將自己的汽車停在門口來卡位
也從不曾阻止任何人停放機車,更不想用任何理由去取消門口的停車格讓大家同歸於盡
實在不解為何常常被人檢舉佔用騎樓與停車格?

說到這點,台北人實在是被寵壞了
雖然接受人民的聲音是一件好事情
但是,一昧的接受,似乎也有點過了頭
現在大家好像稍有自己看不順眼的事情就去檢舉、投訴

很多時候,大家互退一步不是一樣能過的好好的?

門口有20個停車格,你就一定要把機車停在店面的正中央?
而我客人下車拿個名片你就要去檢舉我佔用停車格?
難道就一定要逼的我去申請注銷停車格,在門口擺上禁止停車,好讓大家同歸於盡?

法治應只是保障而不是種武器吧?


當初申請營業登記證的營業項目時
經濟部表示,由於我們門牌號碼包含1&2樓,不得申請服務相關行業,僅能作為辦公室之用
這是什麼規定?誰會把車開上二樓去洗?就算弄的上去,你管得著嗎?
導致服務類別的項目無法申請下來,僅申請了用品的買賣業務
實在搞不懂這些台灣政府在想什麼?如果真的這麼嚴格,內湖區30多間的汽車美容業怎麼生存的?是不是也用這種半合法半違法的方式在經營?
現在又加上,之前很多汽車美容惡意倒閉(販賣洗車券之後捲款潛逃),導致汽車美容業難以申請刷卡機(信用卡聯合中心以店面業務性質為由拒絕申請刷卡機)
目前應該只有一半的汽車美容業有申請統一編號跟開發票吧?
沒想到照著規定來,竟然到處碰壁
難怪大家不想照規定.........


不過,最終,該解決的事情還是該照規矩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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